这几天我去寻找我过往的爱情记忆。两个人在一起并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大事,难以忘记的往往是些平淡无奇的小事。
我只记得在我下定决心要买什么东西的时候,他都会说:“你实在喜欢就买吧,你高兴就好。”偶尔我也会埋怨他花钱没有计划,但想想一个男人肯为你花钱不是一种爱的表现吗?
深圳的马路车来车往,每次过马路他都会很主动地牵住我的手,即使我们刚争吵完,我刚甩开他的手,他也会很固执地抓住我的手,因为他知道,我过马路的时候会害怕。其实对于情感,有时牵手真的比做爱更重要。
刚到深圳时我常常生病发烧,他总会逼着我吃下苦苦的药丸,每次去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总会坐在我身边,每次也总会埋怨为什么我总是那么多病。看着一个男人如此的在乎自己,那样的幸福也许以后都不会再有了吧。
有好几次,吵架后互相赌气不理对方,他都会悄悄的帮我洗衣服,虽然洗出来的衣服上面还有很多的泡泡,在晾到天台以前我还得再洗一遍。但是看着他笨手笨脚的为了让我开心做那么多的事,我还是被傻傻的感动了。
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去逛东门,一直逛到天黑逛到我累了走不动,那时我会赖皮要他背着,趴在他的背上听到他的呼吸声,让我觉得很心安。那时,我们都以为可以这样走下去,走完一生。
第一次为他做饭,我忘记把火腿肠外面那层透明膜撕掉,他一点也不介意,反而很高兴的说:“终于吃上你做的菜了”。他会把我喜欢吃的全让给我,然后一副很满足的样子看着我吃,在我减肥期间会说:“多吃点,女人长胖一点才好看,只有嫁不出去的女人才要减肥。” 其实我很清楚自己的厨艺,只是他从不抱怨,不管我做成什么样,他都是很开心的全部吃完。
每天晚上睡觉,他都会拉着我的手,或者抱着我,虽然深圳夏天的气温太高,让他老是一直冒汗,可还是喜欢让我睡在他的臂膀上。在他的怀里我觉得不管发生什么事,我都不会害怕。
我总是叫他“男人”,他总是喊我“妖精”。我们常常在华强北的街上拥吻,不在乎路人的目光。我们常常像个孩子光着脚在雨中疯跑。他总能记得我说的每一句。我也总能喜欢每天早上起床后在他背后轻轻的抱住他。
从深圳回来的最初我真的很难过,心痛了很久,甚至现在也不能说完全没了感觉, 不过现在想起很多过去的时候,有得更多的,已经不再是眼泪,而是一个微笑;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像个老朋友一样的时常联络。
这一场恋爱有甜蜜有争吵,有欢笑有眼泪,但是我依然很庆幸,庆幸自己遇到了奇迹,庆幸在我的青春日子里,有个男子陪我走过一程,他让我的那些日子五彩斑斓。如果在我年轻的时候都不能很有感觉的去爱一个人,那岂不是很辜负了自己??!!